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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质量-企业文化的核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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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对企业依存度的大小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,既有物质上的,也有精神上的。如何才能将怀有不同追求的个体员工,形成一个具有同一目标的战斗集体,这就要有一个“凝合剂”,这个“凝合剂”就是企业文化。当代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,培育具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是一个必要条件,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国际企业管理专家的一致公认,也已为世界各国跨国公司的发展历史所证明。作为国家级特大型家居流通企业集团的红星家具集团,近年来发展规模和销售业绩迅猛增长,最重要的原因之一,就是在车建新董事长的精心培育下,通过全体红星人的共同努力,逐渐形成了有红星特色的重视信誉和质量的企业文化。 一、构筑红星的质量文化 红星企业文化有丰富的内容,它包括“核心文化篇”、“人才文化篇”、“品质文化篇”、“管理文化篇”和“经营文化篇”。在这些篇章中,大量融入了“信誉”与“质量”的内容,尤其在核心文化篇中,突出体现了信誉、品牌与质量的权重。红星以“铸造世界品牌,报效中华民族”为最高追求,以“一丝不苟,视信誉为生命;勤奋务实,视今天为落后”为企业精神,“建设信誉平台”,在企业与市场(即客户、消费者)的关系上,红星除坚持“品牌第一”这个价值观外,还强调“服务第一”和“诚信第一”,“以顾客满意为准绳”,努力实践“把商场当作产品精雕细琢,追求零缺陷;把每一件事当做作品来做,不断追求完美”的质量方针。 企业文化对于促进红星集团发展的作用是巨大的。企业文化在红星深入人心,他们坚持企业文化的长效学习,努力创建学习型团队。企业文化是凝聚全体员工,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,协调和约束全体员工自身行为的指南,将质量意识融入于企业文化中,必将对企业和员工的日常行为产生影响,使员工和企业时刻紧绷“服务质量”这根弦,时刻不忘将质量意识贯穿于工作的每一个环节,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,推动公司的规模和效益不断向前发展。 二、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质量是文化的体现,红星在为广大消费者“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”上,可以说是下足了功夫。在组织机构的建设上,各大商场都设立了服务中心、消费者申(投)诉站,配备了专职接待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,购置了售后服务专车,解决消费者的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和其他服务需求。在经营管理上,红星率先实行了“市场化经营,商场化管理”的新模式。 “市场化经营”即实行厂家直销,由进驻厂家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这就极大地调动了进驻厂家的积极性,使得各经营厂家不遗余力地提高产品质量,营造良好的产品形象,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资本。同时,本着“名品进名店”的原则,红星各大卖场引进的都是“牌子过硬、质量过硬、服务过硬”的著名品牌生产商,强强联手,共生共荣。名牌与名牌一旦捆绑,就获得了“1+1>2”的品牌倍增效应。为了使卖场永葆青春活力,红星还实行了淘汰机制,不断引进新品牌,淘汰一些经营不佳,不受消费者欢迎的牌子,每年的淘汰率为8%。目前,至少有500个国内知名厂家知名品牌始终紧密团结在红星的周围,其中中央电视台的上榜品牌就有100多个,正是这些质量、服务都过硬的厂家,构筑了红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,这也是红星向国外同类流通企业叫板的本钱。在红星的商场内,不同的商品、不同的款式交相辉映,消费者不用货比三家,在红星商场中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质量过硬的家具或装饰材料,这些是任何一家专卖店、任何一家专业商场都无法比拟的,真正实现了“一站式”的放心消费。 “商场化管理”指作为市场的所有权者和管理者,红星十分重视对市场整体经营活动的管理,这种管理,在售前、售中和售后,均体现得淋漓尽致。在售前,首先实行商品准入制和销售商品建档制,对进驻厂家的经营资质、资信和销售商品的质量进行全面审查,并对入场商品建档,在销售时对出样商品与售出商品进行对照,确保同一性,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。其次,所有厂商还须签订法律责任书,凡违法经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。另外,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文化程度等方面达到相应的标准,并在上岗前接受法律法规、工作纪律、专业知识、服务技能等方面培训,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。在售中,红星实行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“预警”制度,凡达不到标准的必须立即整改,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作退场处理,绝不护短。同时,新卖场还主动与工商、技监等部门开展合作,定期邀请他们上门检测;对多次通过技监部门严格检测审验合格的商品,由所在地技监部门和商场联合发放如“商品质量信誉卡”等证书。在售后服务上,红星设立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;规定售后服务标准、售出商品出门标准、上门服务标准等;推出电话回访制度、定期上门维护保养制度等。从而使消费者的满意度长期保持在98%以上。 三、“负全责”——提升质量信誉的新平台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在我国家居市场普遍实行生产厂商负责制的情况下,红星提出了“负全责”的做法。红星提出的“负全责”是自己先做好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,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,事先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。凡是在红星所属商场内购买的商品,消费者由此产生的抱怨与诉求,红星商场负责全程处理,并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具体内容是: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,不误导、不欺诈,做商品选择的好参谋,并为消费者提供送货、安装及维护服务;对于消费者的投诉,采取首问负责与全程负责的处理模式,并以商场的名义直接受理;凡属商品“三包”范围的投诉,红星负责按“三包”规定处理,对于超过“三包”期限的诉求,红星负责帮助处理;属于确认为质量责任的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应该给予经济赔偿或补偿的,以红星商场的名义负责先行赔偿。红星在各地消费者协会监证设立的首批保障基金已达1700万元,此举进一步保证了消费者无后顾之忧。“负全责”,体现的正是我国《消费者保护法》和“三包”等法律精神,这在我国的家居市场也是第一次。“负全责”是 “商场化管理”的核心,最终体现了诚信,并让顾客放心。 当前,红星集团全国各连锁商场,正以饱满的热情开展优质服务,积极投入到“质量月”活动中去。红星将加倍努力,在信誉和质量上不断“苛求”自己,不断提高商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水平,为打造中国家居业的“沃尔玛”,为铸造中华民族的世界品牌而不懈奋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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